2 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分类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分类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

为适应市场化改革需要,推动行业稳健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基金分类审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境内基金通道上报产品,不再按照固定收益类基金、主动投资的偏股类基金、指数类股票基金的分类方式分别排队,可以同时上报三只基金的募集申请,三只基金可以是同一类型,也可以是不同类型。QDII基金、创新产品和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仍按原方式申报。

二、基金管理公司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已经上报但尚未核准和已经核准但尚未募集成立的境内基金总数少于三只的,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另行上报境内基金的募集申请。基金管理公司已经上报但尚未核准和已经核准但尚未募集成立的境内基金总数达到三只的,不得再上报境内基金的募集申请。

三、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报基金募集申请时,应当根据自身投资管理能力和销售服务水平等自身条件,认真做好产品规划、人员储备等各项工作。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9】44号)同时废止。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金监管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